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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各部门岗位职责

 

目  录

 

学院综合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起草学院党务或综合性行政工作计划、规划、总结、报告和会议决议等文件;组织拟定有关全院性规章制度、以学院名义发布有关行政工作布告、通告等。

二、负责组织安排院级党务、行政会议及院长办公会议议程,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党委和院长办公会议纪要的拟定,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负责学院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处理院内外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四、负责掌握及使用院印及院长印章,审定所属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负责全院行政公文的打印,开具对外行政介绍信。

五、负责安排好会议日程表,协同安保部安排节、假日领导值班值宿轮流表。

六、负责全院文秘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学院文物的管理及组织编写《三江美院史》,协调和指导全院的统计工作及做好全院综合统计报表。

七、认真做好理事长、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交办的其它党务及行政工作。

教学科研处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教学管理、科研项目、课题研究、精品课、特色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及年检工作。

二、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指示,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教学工作经验,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提出教学工作计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教学体制改革方面的意见,经院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指导各系和教学实习基地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各种教学文件,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和经验交流,利用院刊编辑出版先进经验、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

四、组织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和出版教材的审定工作,负责全校教材的订购、印刷和供应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院排课和教室的分配工作,指导各系搞好日常教学工作。

六、制定各专业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学生的实习效果。

七、拟定师资业务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岗位,负责向院长(副院长)提供补充教学人员的具体意见。

八、负责全院教学仪器、教学设备的调配与管理,不断强化现代化教学手段。

九、负责全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及津贴审核工作;负责检查各系教学进度,做好教师缺课和代课情况的统计工作。

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及时反映教学情况,当好院长(副院长)的参谋。

学生处岗位职责

学生处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范》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及我院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制定并实施学生管理规定,提出学生管理工作学年、学期工作计划。

二、负责做好学生学籍管理,特别是按上级机关的现行要求,做好学生入学、电子注册等工作,做好学生档案的管理及转递工作。

三、遵循高校教育和我院教育特点,科学制定并实施我院学生管理目标和任务,指导各系(教学实习基地)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学生管理目标和任务实施细则。

四、加强对辅导员和学生会的领导,逐步形成以辅导员日常管理为主体、以值周班检查评比活动为重点的校内外、舍内外学生管理运行机制。

五、负责学生的考勤、日常考核,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入学教育,通过开学典礼、校史报告、校规校纪教育,军训和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明确学习目的和校风校纪教育。

七、负责学生养成教育,充分发挥教师和班主任“教书育人”的职能,坚持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在学生学习、生活及管理中不断强化“一日常规”,在学院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和校风,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八、负责学生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文娱和体育活动。

九、负责学生社会活动,支持学生勤工俭学,开展与专业学习相结合的科学技术、专业实践、实习、文化服务等项活动,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提高实践能力。

十、负责学生的奖励与处分工作,提出拟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十佳大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名单,报学院批准。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依据《学生手册》提出处分或解除处分的意见。

十一、负责学生结业、毕业教育,指导班主任开展学生结业、毕业前教育活动,起草学生结业、毕业报告,主持学生结业、毕业典礼仪式。

十二、做好学生处所涉及的考勤、考核、奖励、处分等相关资料及档案保管工作。

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

一、制定和掌管全院各类人员的编制,办理人事调配手续。

二、协助院长做好签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互保合同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院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考核、鉴定和奖惩工作。

五、根据学院领导班子决定,办理干部任免、调配和提拔、降职的具体行政手续。

六、协助教务处及有关单位,制定师资培训及业务能力提高计划,共同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院教职工和学生的素质审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的请假、休假、销假事宜。

九、掌握学院的工资、福利、奖金、补助的评定及调整工作。

十、统一掌握全院的机构设置、人事统计、相关报表工作。

十一、管理好人事档案。

财务处岗位职责

财务处在院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范围是:

一、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节约用钱,反对铺张浪费。

二、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方针和政策,遵守财政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学院财务工作实施细则,保证国家财经政策的顺利进行,为学院的发展提供经济保证。

三、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证学院财产不受侵犯。

四、负责编制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并保证预算的顺利执行;及时做好财务决算,并做好财务分析。

五、负责做好全院综合统计报表,及时准确编制财务报表,为领导准确掌握全院财务运行情况提供依据。

六、负责学院年度审计等工作和各种证照的年检,负责民办非企业登记年检等工作。

招生办公室岗位职责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的招生工作部门,在主管副院长领导下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及时准确掌握国家招生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实现学院招生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

二、负责起草招生简章,制作宣传招贴,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活动。

三、负责考生报名、网上录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项工作;做好新生入学的接待工作。

四、负责编制学院招生工作计划,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招生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保证招生工作质量。

六、受理考生及家长在入学过程中的有关咨询和信访事件,及时处理考生的来信、来访及电子邮件,保证招办与考生沟通顺畅。

七、做好省外招生工作。

八、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就业安置办公室岗位职责

就业安置办公室是学生毕业、就业安置的主要工作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学院发展规划,制定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毕业生职业道德教育和岗前培训,提高毕业生的岗位适应能力,为毕业生就业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与社会的广泛联系,不断扩大毕业生就业安置网络,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四、深入用人单位搞好调查研究,提出调整人才培养目标,深化专业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五、认真做好毕业生来信、来访和来件的处理,切实帮助毕业生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六、建立毕业生信息网络,保持与毕业生的密切联系;负责筹备校友联络工作及编辑《三江美院校友录》。

安全保障处岗位职责

安全保障处(简称安保处)在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其职责范围是: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勤俭办院的原则,制定全院物资供应和保障计划,做到供应及时,保障有力,努力为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二、严格执行党的财经政策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学院安保处年度工作计划。

四、建立健全学院物产管理制度,做到财物一致、账目清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五、优先做好教学、科研用品供应和教学设备的补充、维修工作。

六、做好全院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购置、供应、维修及管理工作。

七、实施环保工程,保持学院内部良好的自然环境,采取有利措施,杜绝各种污染源的出现。

八、实施校园的绿化、美化、香化和亮化工程,不断改善校园环境。

九、做好学院汽车等交通工具的管理、调配、使用和维修保养工作。

十、做好对外接待和学生实习、实训中的食、宿、交通等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电话、电视、电灯等用电设备设施的安装、维修、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防暑、取暖、防汛、迎接新生和毕业生离校等各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按照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逐步探索实现企业化、社会化管理模式。

十四、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工作方针,在全院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治安保卫和安全消防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治安观念和安全消防观念。

十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制度》,制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规划,确定学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十六、根据校园防火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改进和加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

十七、根据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设置、配备、更换、维修等做出计划,提出专项经费预算申请。

十八、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指导义务消防队的工作,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

十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依照学院的有关规定,对校园内出现的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或进行处罚。

二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制度建设,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实行安全保卫工作一票否决制,保证安全保卫工作各项制度的执行。

二十一、强化安全保卫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对重点部位、要害部门要采取重点保护措施;危险岗位要实行持证上岗,对重点人物要加强管理;要落实物防、技防措施,实行安全保卫工作快速反应。

二十二、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全院层层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形成群防群治、专群结合的工作机制。配合公安部门积极开展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保持良好的校园内和校园周边环境。切实做好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安全保卫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加强日常工作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一、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资助申办程序,规范操作,科学管理。

二、认真做好各类资助的申请、审核、公示、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三、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前和贷后的管理工作;保持和资助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基本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协调经办银行、申请贷款的管理、认定和贷款到期的催还贷款工作。

四、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严肃工作纪律,在审核上严格把关。认真落实资助金公示制度,加强工作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把国家各类资助款项落实到位;对资助金发放进行有效的跟踪检查。

五、建立健全各类家庭贫困学生的详细档案,做好管理、收集、汇总、归档、上报工作。

六、积极争取社会援助,规范运作社会资助资金,扩大家庭贫困学生资助面。

系(院、部、教学实习基地)岗位职责

系(院、部、教学实习基地)是按专业学科设立、独立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组织与管理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一、贯彻落实学院的各项政策,负责本系(院、部、教学实习基地)的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制订本系(院、部、教学实习基地)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实训计划等文件,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教学质量。

二、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所属教研室制定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实验、实习、实训计划及培养方案,并报教务处及主管副院长批准实施。

三、安排落实本系(院、部、教学实习基地)各专业课程的任课教师,并做好外聘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四、抓好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五、领导本系(院、部、教学实习基地)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与社会的横向联合与合作;组织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

六、负责本系(院、部、教学实习基地)每年经费预算的制订和审批工作;按管理权限审批教师请假手续,做好教师考核及聘任工作。

七、负责本系(院、部、教学实习基地)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系(院、部、教学实习基地)党、团组织及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学生管理水平。

八、督促所属教研室按时完成各专业考试(考查)试题审批、成绩登记、上报等项工作。

九、配合学院做好本系(院、基地)招生宣传工作,切实做好系(院、部、教学实习基地)毕业生的实习、实训及毕业指导和安置工作。

十、加强本系(院、部、教学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加强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环境,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十一、定期向主管副院长报告工作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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