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官网首页 >>法治校园专栏 >>学院规章制度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教师行为规范

为了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加强和完善对教师的考核管理,规范教师行为,逐步建立一支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特制定本规范。

一、日常行为规范

1.教师的仪表要求端庄大方、衣着整洁、举止文雅、态度和蔼。工作时间着外装,不准穿背心、短裤和拖鞋。

2.教师的语言要文明、规范,不能用讽刺、挖苦性语言刺激学生。

3.教师要以身作则,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纪守法,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教师作风要正派、民主,和学生平等相处,对学生一视同仁,严禁教师和学生谈情说爱。

5.教师要言行一致,说到做到,雷厉风行,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感染学生。

二、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任课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教师在课堂上要:

1.衣着整洁、整齐,不得穿运动衫、运动裤、短裤、拖鞋等不规范的服装,举止文明。不准留特殊发型(艺术类教师除外),女教师不得化浓妆,不得佩带耳环等,体育教师上课必须穿统一的运动服、运动鞋。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停或请他人代课。

3.上课必须携带教材(或讲义)、教案、点名册及必要的教学工具。

4.一般应站立讲课(年龄较大、身体不好或其它特殊原因者除外)。语言规范,声音清晰,板书工整。

5.认真组织教学,课堂上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现象要严加管理,对学生在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要加以制止,对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不听劝阻的学生要批评教育,直至清出课堂。

6.鼓励、启发学生提出问题,认真回答学生提问,对待学生热心,一视同仁。

7.上课时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上课一律禁止吸烟,不准酒后上课。

三、处罚

对教师违反上述规范的轻者由学院提出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学院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调离教师队伍。

 

 

版权所有: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晓华工作室
TEL:13836644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