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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维护和巩固学院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要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全院教职工都以考勤机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考勤为准。出外勤须经部门主管及主管院领导批准,考勤以手机钉钉打卡为准。若发现在考勤中有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罚。

(三)、关于请假,除工勤人员外,全院教职工请假均须通过钉钉提交请假申请,走请假审批手续,口头请假无效。后勤、舍务人员在有人顶班、顶岗,老师、班主任有人顶课、顶班的前提下可以请假。后勤、舍务人员请假1至2天者,由后勤处长批准,教师、班主任请假1天以内由系主任批准;3天以内请假由主管副院长(基地负责人)批准;4天及以上请假(基地职工)要由院长批准。

(四)、事假扣发当日工资与相应的日各种津贴,事假3天以上者除扣发3天工资外,另扣发当月半个月各种津贴。10天以上除扣发工资外,另扣发全月各种津贴。病假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假诊断和住院证明,视情况给予病假工资。

(五)、旷工1日者除扣发工资外,另扣发半月各种津贴;旷工1天以上者,除扣发工资外,另扣发一个月各种津贴;旷工三天者除扣发工资外,另扣发半年月各种津贴,同时开除教工队伍,追究其违约责任。迟到、早退者每分钟扣发5元,以150元为上限。

(六)、不按规定请假或擅自离岗者予以除名,依据合同、培训协议、学院管理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全院教职工(后勤、舍务人员除外)每月都要有2天的义务工作日(一般由值班等来体现),主要依据值班、值周表和值班考勤表为准。各系要做好值班情况考核,报学院办公室留存,由院办报院长审定。

(八)、在上班期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按半日旷工处理或按教职工岗位责任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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