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励政策
  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毕业生跟踪
  新生入学导航
  联系方式
 

扬高薪就业之帆 启人生梦想之旅


2026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单独招生工作,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按照“依法依规、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单独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第二条 学院严格遵守并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纪律等要求开展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院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对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为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国际代码13730)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来社区221国道旁
  哈尔滨教学实习基地:哈尔滨松北区江北中环线19号
  哈尔滨新校区:龙美路1号(长江路南段,香坊区与阿城区交界处)
  2026年哈尔滨校区(教学实习基地)所有新生,将在我校哈尔滨新校区报到上课。
  咨询电话:0451-58615601;
       400-605-6111
  传真电话:0451—58615600
  邮  编:154013
  学院网址:www.sjmsxy.net.cn
  电子邮箱:sjmsxy@163.com

  第四条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自1980年建校以来,累计培养优秀毕业生三万三千余名,涌现出大批创业先锋与行业翘楚,其中包括数百位国家级美术、设计、书法、摄影等领域知名校友,社会声誉卓著。
  近年来,学院秉承产教融合、特色发展之路,现已形成稳定的高质量人才培养输出模式:毕业生就业率、海外留学深造成功率持续保持高位,统招专升本录取率名列全国同类院校前茅。学院为国家级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我院共设有多个人才培养团队(其中:3个二级学院,2个产业学院,2个国际学院,1个海外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实习基地)。3个二级学院包括:设计与科技融合学院,智慧建筑工程学院,数字动画工厂。3个产业学院包括:艺术疗愈健康产业学院(与愈到集团合作),人工智能产业学院(与华为集团合作)。2个国际学院包括:国际学院(面向国际),中俄联合教育学院(面向国内和俄罗斯)。1个海外二级学院是:俄罗斯后贝加尔国立大学俄中设计与科技产业学院(面向俄罗斯)。1个教学实习基地是:北京教学实习基地。现有在校学生5095人,有专任教师357人,双师型教师达到70.32%。学院占地面积331525平方米,建筑面积111083平方米。
  我院是具备招收国际留学生资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俄联合教育学院每年接收来自俄罗斯的学生到我院学习。学院积极拓展国际合作的深度与广度,与俄罗斯后贝加尔国立大学共建“现代艺术创意中心暨开物工坊”,已成功举办两届“中俄美术设计作品交流展”及“中俄文化艺术高等教育论坛”,在国内外学界与行业界产生广泛积极影响。近年来,我院留学生在多项国际及区域性设计竞赛中屡获佳绩,体现了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扎实成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为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管理,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主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单独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院设立单独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报名条件和专业

  第八条 凡符合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2026年高职单招考试。

  第九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单独招生规模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编制和报送学院单独招生计划,经教育厅核定后向社会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公布的为准。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分专业表

院(厂) 招生专业 高职(专科) 3+2
省内专升本
学费
(元/年)
3+1
国内专升硕
学费
(元/年)
国际本科
学制 学费
(元/年)
俄罗斯 韩国
学制 学制

艺术疗愈
健康产业学院
(1980年创办, 已培养43届毕业生,与上海愈到集团合作共建,以发展疗愈产业为重点)

书画艺术
(书法、绘画、文创)
三年 21800 21900 21900 四年

2+2

3+1
由学生
自愿
选择
四年

2+2

3+1
由学生
自愿
选择
书画艺术
(综合艺术疗愈)
三年 21800 21900 21900
美术教育
(艺术疗愈综合教育)
三年 21800 21900 21900
美术教育
(中小学美术教育)
三年 21800 21900 21900
设计与科技
融合学院
(1989年创办,已培养35届毕业生,以承揽各种设计项目为重点)
服装设计与工艺 三年 20800 21900 21900
艺术设计 三年 20800 21900 21900
视觉传达设计 三年 20800 21900 21900
工业设计 三年 20800 21900 21900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三年 20800 21900  
智慧建筑
工程学院
(1994年创办,已培养29届毕业生,以承揽建筑装饰工程项目为重点)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工程造价)
三年 20800 21900 219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智能建造)
三年 20800 21900 21900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20800 21900 21900
环境艺术设计
(智能家居)
三年 20800 21900 21900
数字动画
工厂
(2000年创办,已培养21届毕业生,以承揽相关影视动漫游戏项目为重点)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20800 21900 21900
影视动画 三年 20800 21900 21900
影视动画
(游戏艺术设计)
三年 20800 21900 219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三年

20800 21900 21900
人工智能
产业学院
(与华为合作共建,以承揽项目为重点)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三年 21800 21900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三年 21800 21900  
软件技术 三年 21800 21900  

  注意:专业目录以国家最新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报考流程和录取原则

  第十条 报名程序:考生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后,在所在地招考办现场确认,已参加高考补报名且已缴纳报考费的考生,可以参加我院高职单招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由考生所在地市招办另行通知。
  第一阶段:2026年3月5日9:00至3月8日15:00。
  第二阶段:2026年3月21日9:00至3月23日15:00。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我院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内容及评价方式

  考试形式:综合测试由“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满分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为“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
  考试内容:
  1、笔试(文化基础测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进行文化水平综合测试,其中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8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成绩满分为200分。普高类考生所考的语文参考2019年8月第1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必修(上册),数学参考2019年6月第1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必修(第一册);中职类考生所考的语文参考由赵大鹏主编的语文出版社出版的《语文》(上册),数学是由张景斌主编的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数学》(上册)。
  2、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专业要求对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技能、对于专业的职业态度、职业认同感及服务意识等,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主会场: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二条 考试纪律: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考院备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依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余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退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在录取期间各专业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2、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6年3月14日至3月19日。3月14日(周六)各院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并在3月19日前公示参加本校单招考试的全体考生综合测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2026年3月28日至4月2日。3月28日(周六)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须按照第一阶段测试的流程组织第二阶段测试,并在4月2日前公示参加本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体检要求
  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各市(地)招考机构统一组织的 2026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后,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享受的权利完全一致。

  第十七条 入学审查:对单独招生入学报到的新生进行身份审查,核对新生本人与电子档案照片及身份证照片的一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单独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各专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九条 学院依据考生投档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通过邮政向被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学生按学院规定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项目以学院官方网站(www.sjmsxy.net.cn)公示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绿色通道助学金,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统一评定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还可为其介绍、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单独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制定。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监督保障机制

  1、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资格审核合格,学校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有关要求,在学校招生网站等公示。
  3、综合评价录取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451-58615600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2026年1月4日

 

 
 
 

本网站备案号:| 黑ICP备19007174号 | 23081102000116号
©设计制作与版权    手机:13836644986   E-mail:kxh6666@163.com
院长信箱:wyh66899@163.com   学院信箱:sjms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