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招生
招 生 章 程
一、办学优势
1、学院本部座落在佳木斯市,为拓宽办学视野,又在北京及哈尔滨分别建立了教学实习基地,考生被我院录取后,可自愿选择学区,学习期间还可以调整学区。
2、学院拥有一批师德高尚、诲人不倦、造诣精深的专职教师队伍,有众多高等院校学科带头人和富有教学经验的精尖级教师作为梯队,主干学科谁著书谁授课,使学生与各学科顶尖教师面对面、零距离学习。
3、提倡“四能、四专”人才。一能精通“专业”,会二种以上专业技能;二能精通一门“外语”,会流畅地用英语与外商洽谈;三能精通“电脑”,会五种以上专业软件;四能精通“教学”,会从事美术、艺术设计或电脑艺术设计教学。
4、我院二年或三年级校生可通过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接受大学本科教育,毕业发本科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招生要求
1、我院所有专业开设的外语课均为英语。
2、招生对象一是应、往届普通高中艺术类(文、理艺兼招)考生,二是具有高中学历的文史类、理工类和中职类考生。
3、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三、优惠政策
1、在院本部佳木斯校区学习的学生,可享受如下待遇:
①、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③、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④、学院评选一、二、三等奖学金。
⑤、考生一次性交清二年学费者,学院为学生在寝室配发专业电脑或专业照相机一台。
⑥、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选择带“*”专业学习,凭乡镇(农村户籍)、社区(城镇户籍)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可获得学院每年发给的助学金(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受助面100%。
⑦、学院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缓解学生就学期间经济压力,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2、在北京或哈尔滨教学实习基地学习的学生,可享受如下待遇:
①、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③、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④、学院评选一、二、三等奖学金。
⑤、考生一次性交清二年学费者,学院为学生在寝室配发专业电脑或专业照相机一台。
四、招生专业
我院经过28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5大特色专业、5大品牌专业和12个优势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可自愿选择。入学后还可以调整专业。
1、品牌专业有:涉外影视动画专业,涉外雕塑艺术设计专业,涉外艺术设计专业,涉外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专业,涉外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这五个专业是我国美术、艺术设计教育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外语学科与动画、雕塑、艺术设计学科交叉结构教学模式的新型专业方向。
2、精品专业有: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三维动画设计、装饰雕塑、美术教育是我院在国内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五大精品专业。
3、优势专业有:美术、摄影摄像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广告与会展、建筑设计技术、室内设计技术,构成了我院在国内同级普通高校中的优势专业。
五、录取原则
1、我院严格遵守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实行“志愿优先”、 “高分优先”的录取原则。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3、艺术类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院承认其他院校术科单考成绩,承认该省术科联考成绩)。文史、理工与中职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4、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请及时与我院招生办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5、录取期间,我院设立咨询接待站,考生可致电查询 (0454—8871678 8871898;010-89718041; 0451-84630686);录取结果在我院网站上公示 (www.sjmsxy.net.cn),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就业安置
我院自1980年办学以来,培养了近万名美术、雕塑、动画和艺术设计人才,遍布国内外,就业率达到98.7%。许多毕业生创办公司、工厂。37%的毕业生在各大公司出任艺术总监或部门负责人,这些公司、工厂自然成为三江美院毕业生首选的工作基地。为拓展就业渠道,学院于2001年起利用5年的时间,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杭州等国内100座大中城市选择了1000家公司作为三江美院实习基地,同时与国内115家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协议,为其就业提供宽阔的工作岗位。
七、享受待遇
1、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乘坐火车可享受免半价待遇。
2、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转迁手续,农村户口迁到学院即变为城市户口。
3、享受优秀新生、优秀学生、贫困学生应得的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金及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种评优选模等一切待遇。
4、毕业颁发证书(教育部在全国计算机网上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在校期间可通过统一考试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5、学院负责安置工作。由教育厅签发《普通高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具有干部身份,享受国家政策赋予的一切待遇,凭《报到证》户口可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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