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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海院长应邀赴
大连等地考察毕业生
就业情况纪实

走进《东方时空》
的无臂女孩

三江美院2007年
大型活动安排

奖学金制度
实施办法

师生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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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美术学院

院长王英海在沈阳
回访历届毕业生

院长王英海在北京
走访历届毕业生

省市新闻单位记者
专访三江美院



奖 学 金 制 度 实 施 办 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把学生真正培养成为“拼搏、探索、求实、创新”暨“德艺双馨”的实用型美术人才,三江美院决定从2003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奖学金制度。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奖励范围
    凡在三江美术学院就读的大学本科、专科及中专各层次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比例
    一等奖:3000元,约占全院学生总数的2%;
    二等奖:2000元,约占全院学生总数的6%;
    三等奖:1000元,约占全校院学生总数的10%。
    各等级奖励名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或减少,各等级奖励金额上不封顶。
    三、奖励条件
    一等奖: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专业,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并在省级以上作品展览中荣获等级奖。
    3、能够加强个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修养,不断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并能利用业余时间及节假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5、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为学院的招生就业、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7、学业品德操行量化考核优胜。
    二等奖: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专业,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并在市级以上作品展览中荣获等级奖。
    3、能努力加强个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修养,不断增强自己对事物的分析判断能力,并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5、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6、为学院的招生就业、建设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7、学业品德操行量化考核优秀。
    三等奖: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专业,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并在市级以上作品展览中获奖。
    3、能够加强个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修养,增强对事物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够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5、思想要求进步,能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6、为学院的招生就业、建设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7、学业品德操行量化考核优良。
    四、评选办法
    依据三江美术学院学生《学业品德操行量化考核方案》,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月考核、累计,学期总结奖励。
    1、学生民主评议,班主任提名。
    2、学生处严格把关。
    3、学院评审会讨论决定。
    此办法于2003年2月28日起实施。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200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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