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 学 金 制 度 实 施 办 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把学生真正培养成为“拼搏、探索、求实、创新”暨“德艺双馨”的实用型美术人才,三江美院决定从2003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奖学金制度。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奖励范围
凡在三江美术学院就读的大学本科、专科及中专各层次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比例
一等奖:3000元,约占全院学生总数的2%;
二等奖:2000元,约占全院学生总数的6%;
三等奖:1000元,约占全校院学生总数的10%。
各等级奖励名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或减少,各等级奖励金额上不封顶。
三、奖励条件
一等奖: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专业,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并在省级以上作品展览中荣获等级奖。
3、能够加强个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修养,不断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并能利用业余时间及节假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5、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为学院的招生就业、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7、学业品德操行量化考核优胜。
二等奖: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专业,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并在市级以上作品展览中荣获等级奖。
3、能努力加强个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修养,不断增强自己对事物的分析判断能力,并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5、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6、为学院的招生就业、建设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7、学业品德操行量化考核优秀。
三等奖: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专业,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并在市级以上作品展览中获奖。
3、能够加强个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修养,增强对事物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够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5、思想要求进步,能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6、为学院的招生就业、建设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7、学业品德操行量化考核优良。
四、评选办法
依据三江美术学院学生《学业品德操行量化考核方案》,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月考核、累计,学期总结奖励。
1、学生民主评议,班主任提名。
2、学生处严格把关。
3、学院评审会讨论决定。
此办法于2003年2月28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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